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12/202.減資緣由:註銷本公司第四次庫藏股買回股份3.減資金額:29,370,000元4.消除股份:2,937,000股5.減資比率:3.75%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752,855,50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8.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為10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