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0/12/202.公司名稱:迎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1月份資金貸與他人餘額誤植,實際並無新增6.因應措施: (1)發佈重大訊息(2)更正後予以重新上傳相關資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