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化ARO-3廠廢氣燃燒塔處理總流量超量未於規定時間內通報雲林縣環保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處罰鍰新台幣10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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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年前
日  期:2011年12月19日公司名稱:台化(1326)主  旨:本公司ARO-3廠廢氣燃燒塔處理總流量超量,未於規定時間內通報雲林縣環保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處罰鍰新台幣10萬元整。發言人:洪福源說  明:1.事實發生日:100/12/19 2.發生緣由:ARO-3廠廢氣燃燒塔處理廢氣總流量超量,未於規定 時間內通報雲林縣環保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二項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9條」規定之異常,處罰鍰新台幣10萬元整。3.處理過程:依規定繳交罰鍰。 4.預計可能損失:罰款新台幣10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已開發一套廢氣燃燒塔超量自動通報 主管機關系統,廢氣燃燒塔總排放量如有排放超量情形,皆按時通報並採樣檢測完畢。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