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12/15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三顧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3.發行總額:新台幣壹億參仟萬元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6.發行期間:三年7.發行利率:票面利率0%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保證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短期借款10.承銷方式:詢價圈購方式全數對外公開承銷11.公司債受託人:將視市場狀況及依主管機關指示修正而需修正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12.承銷或代銷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3.發行保證人:將視市場狀況及依主管機關指示修正而需修正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15.簽證機構:不適用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實際發行及轉換辦法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狀況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之,並呈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生效後後,另行公告之。17.賣回條件:相關轉換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辦理,並報准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18.買回條件:相關轉換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辦理,並報准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轉換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辦理,並報准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相關轉換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辦理,並報准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21.其他應敘明事項: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