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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雙重課稅 台灣瑞士協定生效

中央商情網/ 2011.12.13 00:00
(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台北2011年12月13日電)台灣與瑞士於2007年10月簽署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後,終於完成各項程序,今天正式生效。外交部表示,協定實施有助改善台商在瑞士營運條件及租稅待遇,深化雙邊關係。

外交部表示,中華民國與瑞士間「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協定」,經兩國各自完成協定及修約換函生效的國內法定必要程序後,已於台北時間今天正式生效,協定效力追溯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這是台灣與外國所簽第23個生效的全面性所得稅協定。

外交部表示,瑞士是台灣在歐洲的第7大貿易夥伴,兩國產業價值鍊互補,去年雙邊貿易額高達19.57億美元,較民國98年成長34%;台灣業者包括宏碁、華碩、明基電通集團、台達電、上銀科技等多家公司,都在瑞士投資或設立據點。

外交部表示,簽署台瑞租稅協定將有助改善台商在瑞士營運條件及租稅待遇,深化雙邊實質關係,對拓展兩國在投資、貿易往來、就業機會、科技交流及稅務合作方面都有助益。

另外,駐台北瑞士商務辦事處也發布新聞稿表示,瑞士是台灣簽署第9個避免雙重課稅協定的歐洲國家,這一協定符合標準的瑞士雙重課稅規範,並依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協定範本,納入國際資訊交換標準。

瑞士辦事處表示,協定生效後,將更緊密連結台瑞經貿關係,大開台灣投資歐洲的方便之門,更促進瑞士公司深耕台灣市場。

瑞士辦事處統計,目前有超過110家瑞士公司在台投資,瑞士在歐洲國家投資台灣排名中名列第5;瑞士公司在台經營各種產業,涵蓋製造、行銷、產品、服務銷售及地區性業務等。

瑞士辦事處引據經濟部國貿局統計指出,去年台灣自瑞士進口15億5800萬美元的產品,並出口3億6600萬美元產品到瑞士;依照今年已有數據推估,雙邊貿易額可望創下歷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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