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0/12/132.公司名稱:冠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櫃檯買賣中心(94)證櫃監字第0940202716號函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流動比率:101.01%速動比率:82.89%負債比率:6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