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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厝命運何從 企業捷運成關鍵

中央商情網/ 2011.12.12 00:00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2011年12月12日電)新店利記公厝與劉氏家廟面臨拆除危機,摻雜土地買賣、共同開發的因素。後代子孫盼在新店發跡的科技業龍頭,購地之餘也能保留古蹟的建築美學,展現與都市成長的歷史記憶。

劉氏子孫劉新三提出申請保留利記公厝為古蹟,今天補件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與相關文件,待確認即可進入古蹟審查程序。他向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表示,兩家知名科技業龍頭,最近透過建設公司收購包含利記公厝在內的土地。

劉新三祈求文化局媒合,請這名高知名度的女企業人,整合曾在新店向劉家租用土地、在新店發跡的裕隆公司,共同在利記公厝附近推動文化建設與綠地,以建築美學展現與新興都市共同成長的記憶。

劉氏家族於民國95年6月成立自救會,主張保存劉氏家廟及利記公厝,但新北市府交通局評估環狀捷運十四張車站及機廠基地,受捷運設施、機電、軌道等佈設之限制,認為無法現地保存。

爭取保留古建築群的路竹會長劉啟群認為,當年高鐵可以為了新竹一棵老樟樹變更路線,為何捷運工程卻無法為保存古建築努力?台北市府捷運局已經願全力配合,新北市府卻是鐵板一塊。

另方面,利記公厝因周邊為捷運開發區,包括住宅、產業區等,已有部分財團與建商早就購入大批土地,劉氏祭祀公業也難脫這波處女地開發的浪潮。

守護祖產的1名劉氏子孫說,利記公厝是祖先留下的,主張保留的後代,人單勢薄,「甚至我的父親在族譜名字中也消失不見」,荒謬的事情,層出不窮。

利記公厝與劉氏家廟,建物之泥塑、剪黏、細緻彩繪、雕工皆早期大陸工匠佳作,工法細膩,建築形式特殊,深具價值。新北市文史學會理事長夏聖禮認為,古蹟能否保留,關鍵在於新北市政府「高層的態度」。

十四張建於1913年的陳宅,是唯一未經重建的近百年傳統街屋建築也被拆,夏聖禮說,可見社區文資保存與守護的工作實不能大意。早幾年申登古蹟就可能為地方留下歷史見證,劉氏家廟與公厝又何嘗不是?

劉新三說,依據文資法規定,現在利記公厝的土地持有人,是形象良好的企業家,盼文化局利用行政裁量權,結合官民力量共同為後代子孫留下珍貴文化資產。

對各界的努力,新北市府文化局今天表示,會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盡最大努力爭取保留古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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