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地檢署今天公布的緩起訴書指出,在醫療器材公司擔任負責人的葉俊麟,經銷外國進口注射型人工合成骨(俗稱骨水泥),利用長期穿梭各大醫院機會,涉嫌勾結骨科醫師,以偽印進口注射型人工合成骨標籤貼於國產貨,詐取病患的醫療自費費用。
緩起訴書表示,「骨水泥注入器」是醫師為病患開刀治療關節時普遍使用的醫療器材,國產貨有健保給付,但外國進口貨要自費,因兩者效能相同,有人以國產貨取代冒充外國進口,動刀的醫師每一台刀可獲得1萬5000元至3萬元不等金額。
緩起訴書說,在各大醫院擔任骨科醫師的林鎮江、林晉慶、鄭浩任及許哲嘉涉嫌從民國95至今年期間,從中收取回扣,4人均坦承犯行,深表悔悟。
而且,病患對林鎮江等醫師的醫術、問診態度多所讚揚;另外,被告林鎮江數次於庭訊中哽咽,且多次表示願以最嚴厲的計算標準繳回其不法所得,加上被告葉俊麟主動交代全部過程及細節;考慮5名被告應無再犯之虞,因此均以緩起訴處分為適當。
被告林鎮江緩刑2年、立悔過書、需支付公益團體1484萬9000元;被告葉俊麟緩刑2年、立悔過書、需支付公益團體1002萬1000元;被告鄭浩任緩刑1年、立悔過書、需支付公益團體150萬元;被告許哲嘉緩刑1年、立悔過書、需支付公益團體95萬9000元;被告林晉慶緩刑2年、立悔過書、需支付公益團體80萬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