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不平罵人瘋狗 婦獲不起訴

中央社/
14 年前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0日電)趙姓男子指控張姓婦人在郵局內罵他「瘋狗」,涉嫌公然侮辱;北檢日前偵結,檢方審酌張婦是見趙男一再為難郵務員,出面制止卻反遭對方激怒,非故意侮辱,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趙男於今年9月9日下午1時許,在新北巿新店區的郵局,為子女申辦開設帳戶,但因證件資料未備齊,與范姓郵務員發生爭執。

檢方表示,趙男陸續對郵務員以「你怎麼考上公務員的」、「你是不是很想罵我」等語,當時一旁的張婦見狀出面制止趙男,反遭趙男要她「閉嘴」,並以言語激怒張婦,她脫口而出「我現在不想與瘋狗說話」等語;趙男以手機錄音做為證據,報警控告張婦。

檢方偵辦期間,多次傳喚趙男未到庭;張婦坦承不諱,並表示,當時趙男講話很難聽,不斷咆哮郵務員。

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檢方審酌張婦無前科,犯後坦承犯行,她是見趙男一再以難聽言語激怒郵務員,自認這樣是不對行為,令人沒有尊嚴,才出面制止,非故意侮辱他人,檢察官依職權對她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