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檢警在調查男子性侵猥褻姪女的案件時,在男子的房間內查到和妻子的性愛光碟影片,循線追查才發現男子涉嫌使用安眠藥性侵猥褻自己的妻子。
檢方調查,男子涉嫌從民國92年10月到95年6月,以2週1次或1個月1次的頻率,多次在飲料中加入安眠藥丸或藥粉,等到妻子喝下飲料呈現昏迷狀態後,再拿按摩棒等物品,性侵猥褻妻子得逞40多次。
檢方查出,男子都在睡覺前泡1杯已加入安眠藥物的飲料給妻子喝,妻子喝完後雖然覺得很好睡,可是隔天都會覺得頭昏、頭痛;男子還將性侵猥褻妻子的過程拍攝下來,製作成光碟。
檢察官認為,兩人雖為夫妻關係,但男子的行為已觸犯刑法強制性交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