讚岐商標爭議 經部:處分合法

中央社/
14 年前
(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 6日電)南僑化工的「讚岐」及「SANUKI」烏龍麵與拉麵等商標遭撤銷註冊引起爭議,智慧局表示,日商樺島商事提出申請評定證明日本讚岐是烏龍麵產地,若不是來自當地,就不得使用讚岐。

對南僑公司登報聲明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審查不一致,智慧局官員今天晚間對中央社記者強調,異議與評定制度就是要補當初審查官查詢資料不足。有關南僑公司「讚岐」、「SANUKI」等4件中文、英文與日文商標爭議,智慧財產法院已經有3件判決維持智慧局所作撤銷處分,另外一件智慧財產權法院將在12月8日判決。

南僑公司於民國87年間以「讚岐」、「SANUKI」等作為商標申請在烏龍麵、拉麵、速食麵等商品,取得註冊第844652、844819號等商標權。

97年4月1日樺島商事有限公司申請評定,主張「讚岐」、「SANUKI」等商標有使公眾誤認誤信其商品或服務性質、品質或產地之虞,不得註冊。

智慧局經斟酌當事人主張內容與調查事證結果,認定南僑公司以「讚岐」、「SANUKI」等作為商標,指定使用於「烏龍麵、拉麵、麵條」等商品,客觀上有使消費者誤認誤信該等商品係產製於日本讚岐地區之虞,因此作成撤銷註冊商標處分。

官員對中央社記者強調,樺島提出讚岐是位於四國香川古地名,台灣消費者在南僑於民國87年獲准註冊之前,就已經知道讚岐生產烏龍麵。

官員指出,當時智慧局同意給南僑化工讚岐等商標,可能有些資料沒有查證齊全,各國均設商標異議及評定程序,就商標主管機關核准註冊標,給予公眾或利害關係人表示與其權益衝突之救濟方式,以補審查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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