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汁機飛出刀片傷人 廠商起訴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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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商人謝金龍出售未經檢驗合格的果汁機,導致李姓女顧客使用時,刀片盤斷裂飛出割傷右手,被高雄地檢署依過失傷害罪提起公訴,案情頗為罕見。

起訴書指出,被告謝金龍(60歲)以未經登記的威登堡公司名義,涉嫌販售未經經濟部商品檢驗通過的果汁機,甚至為貪圖小利,自行拆卸果汁機原附有的安全裝置。

98年6月29日,謝出售未附保證書、說明書的2台果汁機,李姓女被害人回家使用後,在隔年4、5月間,將果汁機送回公司保固維修完畢,卻在7月1日晚上使用時,其中一台果汁機榨取番茄汁時,突然內部刀片盤斷裂飛出,割傷她右手,而訴請警方偵辦。

檢方承辦後,將該果汁機送標準檢驗局高雄分局檢驗,證實不合格,並認為謝有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