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重罰 基隆首件隨案移送

中時電子報/張謙俊、程炳璋、李翰、林郁平/綜合報導
14 年前
酒後不要再心存僥倖駕車了!二日凌晨零時起,新修正大幅提高刑責的酒駕公共危險罪正式適用。基隆警察局保安隊攔檢駕車男子詹宗賢,在零時五十一分測得他的酒測值為○.五六毫克,剛好超過門檻,成為全台第一件依新法隨案移送地檢署法辦的個案。

基隆市警察局保安隊小隊長蔡富國、警員吳政龍、鄭福來,昨天零時卅分左右,在中華路郵局前發現一部自小客車行駛未開大燈,員警上前攔檢,發現五十四歲的詹宗賢全身酒味,立即實施酒測,五十一分測得酒測值○.五六毫克,隨案解送基隆地檢署。

台南市男子王中文一日晚上到小吃部喝酒,十一時許醉醺醺騎車回家途中,在新港社大道與台一線路口撞上安全島昏迷,路人叫救護車先將他送醫急救,並通知警方,警方二日凌晨零時五十五分對他進行酒測,酒測值高達○.六一,警方派二名警員在醫院看顧他到白天,他也成為酒駕新法上路受罰的「亞軍」。

高雄廿三歲鍾姓男子昨日凌晨酒後駕車返家,在五福二路上蛇行,為巡邏警網發現鳴警笛攔檢,鍾並未停車受檢,高速在市區逃竄十二分鐘後被警攔截下來,酒測值○.二三。警方問他為何逃逸,原來鍾某知道修正的酒駕新法已上路了,擔心可能會超過○.五五被移送地檢署,一時害怕才駕車高速逃逸,但因危險駕駛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刑事局紀錄科統計,首件移送案件發生在基隆市,新北市警局取締了四件,國道警局查獲兩件,另宜蘭縣、新竹市、屏東縣、台南市也都各取締了一件。

依規定各警察機關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上傳刑案移送紀錄,以過去全台平均每天取締上百件酒駕的紀錄,在資料可能還沒全部上傳下,警方預估被取締的件數應該更高。

以往被警方查獲酒測值逾零點五五的酒駕現行犯,若沒有肇事,都可在請示檢察官後由親友陪同先行離去,但現在必須拘留在警局,天亮後再移送到地檢署。基層員警笑稱,以後晚間警局充滿一些醉漢,將會熱鬧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