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代子公司尚志資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處分不動產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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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年前
第二條 第20款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北市北投區承德路七段400號、公館路432號土地坐落:北市北投區奇岩段五小段544、547、547-1、547-2、547-3地號、八仙段二小段153-3地號土地及其地上建物2.事實發生日:100/11/23~100/11/23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土地面積14,599平方公尺(4,416.2坪)建物面積47,144.51平方公尺(14,261.32坪)交易總金額: 新台幣6,953,987,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富邦人壽保險(股)公司,非本公司之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約為新台幣6,200,000,000元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付款條件:依買賣契約契約限制條款:無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公開標售價格參酌宏大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仲量聯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出具之報告書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宏大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4,678,774,100元仲量聯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4,916,000,000元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宏大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師:郭國任仲量聯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師:趙正義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郭國任:(91)北市估字第000002號趙正義:(93)北市估字第000051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經本會計師依審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第十三條規定對上述不動產估價師之不動產估價報告執行必要之評估程序,且交易價格由公開投標所決定,並未發現重大異常情事.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宏大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128,000元仲量聯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120,000元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加速資產開發並活化資產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21.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