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姓工程師上網po文寫道,15日早上8點多,他騎腳踏車被開1張「慢車闖紅燈」的罰單,跟他本人的邏輯認知有落差,因此想拿到網路上來跟大家討論。
T字路口 單車道未斷線
他說,行經被舉發的路段天府路跟中清一路的T字路口,地上畫的是一直線,跟騎十七公里海岸線與頭前溪旁的自行車專用道路時一樣,是直線而無斷線,但海岸線跟頭前溪的直線專用道,是不受大馬路紅綠燈管制的,他一樣的騎法,在這條專用道上,就變違法?
他想問,這種T型路段的直線,是不是應該要斷線,還是設立停止線跟號誌燈,因為這樣算是道路設計有瑕疵嗎?
他說他無法理解這種邏輯,直線一直畫過去的專用道,旁邊也沒路口,但就是被警察開單。
警員目擊 現場有斑馬線
新竹市警局第一分局警備隊長朱江珍指出,經查,當時廖姓市民騎自行車經過,員警當場目睹他闖紅燈,當地路口畫有斑馬線,明顯是紅綠燈路口,依照交通道路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就算行人闖紅燈都要罰,騎自行車闖紅燈也不例外。
朱江珍說,站在員警的立場,開闖紅燈紅單是要提醒民眾「馬路如虎口」,闖紅燈是非常危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