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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車闖紅燈挨罰 質疑有「線」阱

自由時報/ 2011.11.20 00:00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王錦義/竹市報導〕竹科廖姓工程師日前騎腳踏車行經新竹市天府路與中清一路T字路口,被警方發現闖紅燈、開單告發,廖男對於現場標線不清提出質疑,警方則說現場也有斑馬線,闖紅燈事證明確。

廖姓工程師上網po文寫道,15日早上8點多,他騎腳踏車被開1張「慢車闖紅燈」的罰單,跟他本人的邏輯認知有落差,因此想拿到網路上來跟大家討論。

T字路口 單車道未斷線

他說,行經被舉發的路段天府路跟中清一路的T字路口,地上畫的是一直線,跟騎十七公里海岸線與頭前溪旁的自行車專用道路時一樣,是直線而無斷線,但海岸線跟頭前溪的直線專用道,是不受大馬路紅綠燈管制的,他一樣的騎法,在這條專用道上,就變違法?

他想問,這種T型路段的直線,是不是應該要斷線,還是設立停止線跟號誌燈,因為這樣算是道路設計有瑕疵嗎?

他說他無法理解這種邏輯,直線一直畫過去的專用道,旁邊也沒路口,但就是被警察開單。

警員目擊 現場有斑馬線

新竹市警局第一分局警備隊長朱江珍指出,經查,當時廖姓市民騎自行車經過,員警當場目睹他闖紅燈,當地路口畫有斑馬線,明顯是紅綠燈路口,依照交通道路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就算行人闖紅燈都要罰,騎自行車闖紅燈也不例外。

朱江珍說,站在員警的立場,開闖紅燈紅單是要提醒民眾「馬路如虎口」,闖紅燈是非常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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