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建會第三處副處長楊同慧表示,文建會自88年起出版「公共藝術年鑑」,針對臺灣的公共藝術相關資料進行彙整與統計,並透過法規的訂定,通過「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營造設置公共藝術的有利環境。文建會長期以來努力推動公共藝術的設置,迄今已展現初步的成果,不但各縣市政府已全面設置,全民亦更為了解「公共藝術」,設置的件數逐年穩定成長。
99年度共有144個公共藝術設置案、234件作品,總設置經費高達四億多元(439,947,785元),相較往年呈現穩定成長。從民國87年公共藝術設置辦法通過迄今,公共藝術的表現形式越顯開放與豐富,不論是影像互動式作品、街道家具、組合類型等皆顯示公共藝術型式的蓬勃發展。例如國立臺灣博物館《2010好時光公共藝術節》,臺博館舉辦多項活動包括視覺藝術、行動藝術、觀念藝術、表演藝術等公共藝術參與計畫,以實驗性的方式介入公共空間,提供與眾不同的城市經驗及視覺體驗表現公共藝術的多樣可能。此外,「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八里垃圾焚化廠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新北市環保局甚至讓垃圾車也公共藝術化,藝術家利用公共藝術的創作來連結「行動藝術」與「觀念藝術」,使民眾參與成為整體公共藝術的創作行為之一,充份顛覆大眾想像。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有30個小額公共藝術案採「公共藝術教育推廣活動」方式辦理,除了公共藝術作品的設置,更以「公共藝術教育推廣活動」、「參與創作」、「公共藝術參訪」等多元的型式,創造更多民眾的親身體驗「公共藝術」的可能,許多學校亦藉此成功打造優質的校園環境,將藝術的種子,美學的素養向下扎根,成效令各界驚豔。
今日,公共藝術儼然成為城鄉規劃的要角,都市更新的催化劑也是社區凝聚的力量。相信未來公共藝術在此良性發展下將有更令人期待的發展,打造一個嶄新、凝聚美感的社會。
訊息來源: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