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0/11/172.公司名稱: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無6.因應措施:根據媒體報導,日商爾必達在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及台灣智慧財產法院對南亞科技提出告訴一事,因尚未收到法院正式文件通知,無法評論,本公司已請律師了解狀況中,預估對目前公司營運應無影響。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