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呼籲,民眾依據網路、報章雜誌、政府公報、廣播電視或其他一般民眾皆可取得之各項「公開資訊」提出檢舉,漏報之金額及證據資料,並經調查不實者,該局會行文限期請檢舉人補正或提供新事證,逾期不提供者,或認無調查必要者,則免議存查,並將調查核定及理由告知檢舉人。
訊息來源: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呼籲,民眾依據網路、報章雜誌、政府公報、廣播電視或其他一般民眾皆可取得之各項「公開資訊」提出檢舉,漏報之金額及證據資料,並經調查不實者,該局會行文限期請檢舉人補正或提供新事證,逾期不提供者,或認無調查必要者,則免議存查,並將調查核定及理由告知檢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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