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檢局制定羽絨製品試驗法標準
中央商情網/
13 年前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2011年11月15日電)天氣逐漸轉涼,針對如何挑選合格的羽絨製品,標檢局參考國際規定制訂相關標準,希望未來除了提供檢驗單位稽查時的依據外,也可供廠商在標示產品成份時做參考。
為保障消費者購買羽絨製品權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天召開記者會公布羽毛及羽絨試驗法標準。
標檢局表示,通常羽絨含量比例愈高者表示其等級愈高且保暖度愈好,不過由於羽絨屬天然產品,大部分用為內部填充料,更需透過進一步檢驗,才能確認其內容物成分與產品標示是否一致。
有鑑於此,標檢局說,參考國際羽絨羽毛局(International Down & Feather Bureau,IDFB)所訂定「IDFB Testing Regulations」,進一步制訂CNS 13982-1「羽毛及羽絨試驗法-第1部:調節」等15種國家標準。
標檢局局長陳介山指出,希望未來除了做為檢驗單位稽查時的依據外,也可提供廠商在標示產品成分時做參考。
陳介山強調,羽絨製品業者應誠實標示成分,若未依規定標示者,標檢局將公布廠牌名稱並要求業者改善;未改善者,則可依法開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連續開罰。
有關標檢局今天公布的CNS 13982-1等15種羽毛及羽絨試驗法國家標準,包括從樣品的調節、取樣、組成、油脂含量、水分含量、pH值、耗氧指數、蓬鬆度、懸浮濁度、羽毛種類、羽毛分類、羽毛平均長度、混合材料的組成、羽絨及羽毛顏色的分揀到裝填淨重的測定等方面進行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