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K:子公司宸鴻科技(廈門)有限公司貸與威鴻(廈門)光學有限公司美元2,000萬元之資金貸與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4 年前
第二條 第23款1.事實發生日:100/11/14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威鴻(廈門)光學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母子公司/關係企業(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263763(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984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984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充實營運資金需求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508556(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550515.計息方式:貸款公司平均資金成本加應繳納稅金綜合計算6.還款之:(1)條件:本金到期償還, 同意到期日前提前還款及分期清償借款(2)日期:預計2013/11/13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951604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8.89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1.10月底匯率(美元對台幣):29.922.10月底TPK Holding Co., Ltd.淨值 新台幣28,159,408(仟元)3.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