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康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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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年前
第二條 第35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11/14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54,151,0005.預定買回之期間:100/11/15~101/01/14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7.買回區間價格(元):35.00~90.00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04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不適用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不適用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100年11月1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買回公司股份,並辦理註銷。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執行買回期間為中華民國一○○年十一月十五日至一○一年一月一十四日止。預定買回數量總額為1,000仟股,其買回區間價格為新台幣每股35元至每股90元。股價若跌破買回區間價格下限,仍將繼續買回股份。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漢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一、本公司經一○○年十一月十四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櫃檯買賣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1,000,000股。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4.04%,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27.84%,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4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漢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徐景星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漢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所訂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除造成現金流出外,餘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負債佔資產比率、長期資金佔固定資產比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股東權益報酬率等,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