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過勞 立委籲納《勞基法》保障
明(12)日是「醫師節」,然而各大醫院的醫師卻面臨過勞的危機。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黃淑英今天召開公聽會,呼籲將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的適用範圍,以解決長年來醫師工時太長的問題。醫改團體則指出,台灣住院醫師經常連續工作超過30小時,其反應能力跟酒後駕車無異,對病人來說,非常危險。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回應,降低工時值得討論,但照護病人的配套也必須一併思考。
黃淑英指出,醫師工時過長及過勞問題長久以來一直存在,然而,由於醫師倫理等各種因素,醫師、實習醫師卻都被排除在《勞基法》的保護範圍。她強調,今年4月,成大實習醫師猝死案件引發各界關注,8月又發生高雄長庚急診醫學科住院醫師猝死,凸顯改善醫師過勞問題已刻不容緩,醫師過高的健康風險也會對病人帶來傷害。
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祕書長孫友聯表示,醫療保健服務業早在1997年7月1日就納入《勞基法》,但醫師卻在醫院經營者及衛生署的阻撓下,至今都還得不到應有的保障,因此,衛生署應為醫生的過勞付最大的責任。孫友聯呼籲,應立刻將醫師從《勞基法》第84條之1的「責任制」工時中排除,並公告醫師適用勞基法,保障醫護人員的基本勞動條件。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員邱宜君指出,台灣住院醫師每週的平均工時高達110至120小時,連續工作往往超過30小時。她進一步指出,根據國內外研究指出,工作16小時是人體極限,連續工作超過24小時的醫師,其反應能力跟酒醉差不多,嚴重威脅病人安全。邱宜君呼籲,醫師過勞事件層出不窮,勞委會應評估將受雇醫師納入《勞基法》,這才是改善醫師過勞的第一步。
石崇良則表示,醫生工時的限制問題的確值得討論,同時,病人的照護問題也應該一併思考。「如果限制工時,醫師勢必無法一個人負責全天時的照顧服務,那交班及照顧過程的銜接都須注意」。石崇良也說,未來會在維護醫師建康及病人權益的前提下,與各界討論,朝降低醫師工時的方向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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