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越科技: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發放暨上櫃買賣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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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年前
依據:一、本公司100年06月09日股東會決議通過減資彌補虧損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08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6170號函核准,復奉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0年09月29日園商字第1000028455號函核准變更登記,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0年10月4日證櫃監字第1000027096號核准函同意於100年11月17日上櫃買賣。二、茲將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櫃股票,計普通股16,634,948股(含私募4,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166,349,480元整。(2)減資後換發之新股票:計6,654,039股(含私募1,6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6,540,390元。(3)減資換發比率:依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依其持股比率銷除股份,每仟股換發400股(即每仟股減少600股,減資比率為60%);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依股票面額以現金給付之(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4)發行方式:本次減資後換發之新股一律採無實體發行,相關作業配合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之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作業辦理。(5)新股票上櫃日:100年11月17日 (6)新股票權利義務:本次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7)自新股票開始櫃檯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8)股票換發機構: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三、換發新股票訂於100年11月17日起上櫃買賣,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之各股東,須俟新股發放日(100年11月17日)後,持現股之舊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無實體登錄或集保帳簿劃撥。四、股票換發地點:台北市復興北路337號9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718-6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