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無障礙未落實 身障人抗議

中央社/
14 年前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1日電)7名身障人士今天到交通部抗議,指責政府雖訂有無障礙環境相關條文,也有罰則,但交通部未針對交通無障礙環境訂出執行辦法,所以從未開出罰單。

由身障人士組成的「人民民主陣線─算障團」7名代表,今天到交通部遞陳情書,坐著輪床的劉哲彰說,「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在民國96年就實施,並訂有罰則;不過交通部未針對交通的無障礙環境訂出執行辦法,所以至今交通設施仍有許多不符無障礙環境規定,卻從未開出一張罰單。

劉哲彰指出,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不合格的單位逾期不提出計畫或未依計畫辦理改善者,可處新台幣1萬5000元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但交通部並未針對改善計畫標準訂出規範,法條難以落實。

身障人士也抱怨台鐵要將車站與月台齊平的工程,要到106年底才完成,現階段卻無替代措施,且台鐵每天192列次中,加掛無障礙車廂的只有76列次不到4成。

身障人士也不滿淡水渡船頭、綠島等觀光碼頭,存有嚴重環境障礙問題,如果電動輪椅者要搭船,還要視漲退潮汐才能決定。

身障團體建議,交通部應將「交通部無障礙交通環境推動小組」障礙族群代表委員資格,交由障礙族群票選,不得黑箱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