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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于右任墓園應列文化資產

中央社/ 2011.11.11 00:00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1日電)監委黃煌雄、高鳳仙今天指出,監察院故院長于右任在政治與文化具有重大貢獻,其墓園深具歷史與文化保存價值,應該列為重要文化資產保存,甚至擴大成立書法文化園區。

監察院接獲中華文物保護協會暨中華民國文化資產維護學會副理事長王水衷陳訴,希望將于右任的墓園列為重要文化資產保存。黃煌雄、高鳳仙提調查報告,監察院昨天通過這份報告。

黃煌雄、高鳳仙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于右任創立「標準草書」,博采眾家之長,達到揮灑自如、爐火純青境地,海峽兩岸、世界華人及日本書道家高度評價,共尊為「一代草聖」、「第二個王羲之」、「千古一草聖」。

他們指出,于右任晚年在台16年期間,開創台灣書法風氣、培養台灣本土書法家,將大陸書法延續連結到台灣本土,其書法藝術上成就與在台書法文化傳承貢獻,應予推崇肯定。

于右任的墓園座落陽明山國家公園內,位於陽明山至淡水區公路線中點,從民國54年建置後,因乏人定期管理維護,經歷40餘年的風雨摧殘,相關設施與建築已年久失修,護欄坍塌、墓誌銘剝落,當年華僑募款興建的牌樓,其中之一也在九二一地震倒塌,至今未修復。

監委們認為,于右任對國家及文化貢獻極大,其墓園具有特殊意義,相關權責機關應依法定程序審查是否列為重要文化資產,以善盡保存維護職責。

黃煌雄、高鳳仙指出,依監察院約詢相關機關達成的共識,于右任墓園應由監察院擔任暫時管理機關,將墓園提報新北市政府依法定程序審查是否列為重要文化資產;在過渡期間,暫由監察院管理墓園,但責成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負責于右任墓園的清潔、割草等環境維護工作。

監委們指出,于右任的墓園如果依法定程序,列為文化資產後,行政院應展現主動積極態度與監察院協商,責成所屬權責機關負責墓園管理維護;另外,文建會、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及交通部觀光局等相關權責機關,應考量將于右任墓園擴大發展成立書法文化園區,以利于右任書法文化的保存維護,推展國際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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