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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宇光能:代子公司華森電子科技(股)公司公告計畫出售廠房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1.11.09 00:00
第二條 第20款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華森電子科技(股)公司座落于高雄市前鎮區新生路248之47號高雄加工出口區臨廣園區之廠房2.事實發生日:100/11/9~100/11/9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49,971.49平方公尺,折合15,116.37坪交易總金額:預計新台幣 380,000,000元(未稅)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關係:母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轉投資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因華森電子科技(股)公司有意出售其所擁有位於高雄加工出口區臨廣園區之廠房,華冠通訊(股)有限公司評估該廠房符合其手機組裝所需先進製程之規劃及配置,且出售價格經不動產專業鑑價機構出具之鑑價報告評估,出售價格合理,故評估向華森電子科技(股)公司購買廠房。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移轉價格及取得日: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預計處分損失 新台幣24,453仟元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付款時程及方式將於買賣合約中明訂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決定方式:雙方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動產鑑價報告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泓科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金額:廠房及附屬設備 總計 新台幣 399,283,042 元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林利州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證書字號:(九十四)台內估字第000232號開業字號:(九十四)高市估字第000042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21.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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