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社維法 派出所前公然拉客

台視/
14 年前
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上路第2天,從事性交易娼嫖皆罰!不過新法似乎沒辦法達到有效遏阻,鏡頭直擊台北市萬華區,凌晨流鶯不但依舊公然在大街小巷內拉客做生意,更誇張的是,地點就在派出所前面,記者拍攝了一個多鐘頭,根本就沒看到半個員警取締或勸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