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選前得先戒菸 校長怨教部

立報/張舒涵
14 年前
【記者張舒涵台北報導】會抽菸不能當校長?教育部研擬對有抽菸習慣的校長,將該校列為菸害防制重點學校,研議未來校長甄選時將抽菸習慣納入遴選條件,鼓勵有意參加校長甄選者,應先戒菸再參加甄選。校長團體對此反彈,認為抽菸純屬個人行為,只要不違反《菸害防制法》,教育部不該干涉個人自由、侵犯人權;教育部發文澄清只是「建議」,並非強制禁止。根據媒體報導,教育部今年5月發函地方教育局處,要求研議未來甄選國中小及高中職校長時,將抽菸習慣納入遴選條件;花蓮縣教育處今年6月辦理國中小校長甄試時,率先加入「凡有菸癮且自認無法戒除者,不得報名校長甄試」條款,此一校長不菸條款引發工作權爭議。校長:規定太不合理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張榮輝表示,自己雖然反對抽菸,不過他認為校長抽菸屬於個人行為,只要符合《菸害防制法》規定,不在校園及公共場所抽菸,教育部不應管太多。他直指:「教育部將抽菸習慣列為校長遴選標準,不但不合乎人權,也不合常理,簡直莫名其妙!」他認為教育部道德勸說即可,若規定校長不能有抽菸習慣,教職人員都應比照辦理,不應只拿校長開刀。家長:以身作則重要中華民國各級家長協會理事長李秀貞則指出,學生抽菸率越來越高,她的孩子在高中時期不少同儕有抽菸習慣,當抽菸學生被學校查到,理直氣壯反映:「主任也抽菸,我們為何不能抽?」李秀貞認為,校長身為教育領導者就應受高標準規範,不該有抽菸習慣,因為校長要有健康的身體帶領學校,應以身作則向學生宣導反菸。她認為,這是健康教育的一環,也是關愛學生的方式,她支持教育部的作法。董氏:治標不治本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說明,《菸害防制法》明定,高中職以下的教育單位及校園,不論室、內外全面禁菸。校長每天在校上班時間可能超過10小時,有菸癮的人很難熬一整天,校長可能會躲起來或到校外抽菸,如何以身作則教育學生。教部:只是建議教育部次長吳財順表示,目前高中以下校園全面禁菸,校長若有抽菸習慣,說服學生不要抽菸的立場太過薄弱。吳財順說明,菸害防制策進會99年請教育部考量將「不吸菸」納入校長遴選資格參考條件,因此教育部才發文縣市政府,研議把抽菸習慣納入遴選校長條件,建議採漸進宣導方式。教育部長吳清基表示,憲法保障工作權,抽菸者一樣可以當校長,只是不宜在學生面前抽。教育部強調只是「建議」各縣市研議未來校長甄選時,將抽菸習慣納入甄試簡章遴選參考條件,可辦理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應累積高度共識後再推動,實施宜有緩衝期,教育部會發文提醒各縣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