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刑求紀富仁? 疑被逼下跪請求結婚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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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下性侵女大生的東海之狼,順利逮捕真正涉案的中巡局士官長廖泰余,嫌犯被記兩大過處份,軍檢署聲請羈押獲准。當時冤案入獄的紀富仁,被羈押了296天,他在法院,向法官供稱,警方逼迫他向被害人下跪認錯,請求結婚贖罪,直到今年5月,才發現他的DNA和現場檢體不符,原來性侵的惡狼,另有其人,總算還給紀家一個清白,不過紀富仁遭到冤獄,申請國賠134萬5千元,卻因為當時自白被迫認罪,遭到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