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肝!「過勞死」認定放寬 雇主需舉反証

TVBS/
15 年前
前陣子南亞科技一名徐姓工程師的家屬才投訴,說兒子每天工作13-19個小時,平均每個月加班時數從90幾小時到130小時不等,工作負荷太大,讓他突然猝死,但勞保局卻遲遲不認定是過勞死,由於類似爭議越來越多,勞委會決定修法,放寬對過勞死的規定,如果本身有心血管疾病,只要是工作觸發死亡,就算過勞,對於加班工時的規定,也降低認定標準,未來除非雇主能舉證反駁,否則將以勞工提供的資料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