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盯「通告費」 名嘴抗稅敗訴

TVBS/
15 年前
國稅局查稅,盯上名嘴通告費!名嘴姚立明上通告,光前年一共進帳22萬元,姚立明用「執行業務所得」申報,先扣除4成5必要開支,不過此舉被國稅局盯上了,認為名嘴通告費應該比照綜合所得稅,姚立明一狀告到法院,被判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