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踢傷人 家長判賠8600元

/
15 年前
  踢到人代價可不小,屏東市有一名國小學童,在下課時間跟同學玩耍,當時他用雙手撐住桌面把腳踢上來,結果這一踢把同學給踢傷了,對方家長氣的提告,而法官也認為沒有把孩子教好,父母有責任,所以判闖禍學生家長要賠償對方8600元。

AI革命進行式
AI革命進行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