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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比治療更重要的事--從火燒車事件談如何預防交通危機

蕃論戰/KSH/專欄 2016.07.25 00:00
中國旅客來臺觀光,發生火燒車26人過世的意外!為提醒用路人加強安全維護的常識,及遇有突發狀況時能安全應變處置、逃生,政府強化宣導教育為刻不容緩的重要課題。開車時,必確切注意遵守安全距離,如稍為閃失,一旦發生事故、爆胎、追撞、火災,極易釀成嚴重災害,所有用路人應隨時安全行駛及提高警覺。 又如2001年10月24日,由瑞士至義大利的「聖可達」隧道內,二輛大貨車相向對撞(因隧道係單孔雙向車道)引起大火,溫度超過1000°C,經消防人員奮力搶救,24小時後才能進入隧道內救援,但已有11人罹難,當局爾後採「加強巡邏、演習、宣導」的方式,以防範事故。火燒車或其他事故實不得已,因此在行車前,駕駛必須做好安全檢查維護:輪胎、煞車、燈光、雨刷、水箱水量、車況……等,車輛須保養維護良好,不得附運危險物品。且原則上,遊覽車的乘客不要站立。最重要的是,管理、執法政策必須加以改進,以提昇行車安全。因而政相關單位對駕駛人行車安全教育的宣導,應予以加強,重點以確實遵守行車管制規則行車,並時常進行車輛安全檢查與維護,以及遇突發事故發生時緊急應變的要領,以維持交通安全,為宣導的主軸。 車輛會起火,大致是由於引擎過熱、底盤過熱,以及輪胎、胎質、胎面不良、胎壓不足,進一步引發爆胎,因此維護車輛乃至為重要的要項。駕駛在駕車前,需詳細檢測車輛、輪胎狀況,可防止與減少機件故障的機率,並避免疲勞駕駛、酒後駕車。在行駛時必須保持安全間距,可預防追撞意外的危險,且有效控制前方路況,隨時做應變,並大為降低風險。 嚴格加強執法與取締違規車輛,更是積極要實施的。以雷達儀器監控與偵測超速、任意變換車道、不保持安全間距(跟車過近)的車輛,並錄影照相逕行告發,以防止投機、惡性違規者因違規行車而造成車禍事故。不定時嚴密加強巡邏,監控違規行駛的車輛,遏阻其不良駕駛行為出現。檢測車輛輪胎、胎紋、胎面、胎質、胎壓……等,尤其為了遏止災難惡性循環,執法警察應加強取締胎紋不足的車輛,不合乎安全規定標準即開罰單,並可提醒用路人培養留意胎紋、胎面、胎質、胎壓、以策安全的習性。警察在檢查時主要先行採「目測」方式過濾,若發現車輛胎面過於光滑,即攔停檢測。儘管目前法令對於車輛胎紋深度不足、有磨損或過於光滑,僅能開罰單而無法強制扣車或禁止駕駛開車,然為落實「交通安全」的目標,仍應勸導駕駛改道行駛一般平面道路,不應繼續在高速公路行駛。故為避免紛爭與困擾,最佳的策略為「修法」:增列胎紋不足的安全標準,除開罰單外,並提醒駕駛不得在高速公路行駛以及應改道。且更應對在長隧道內駕駛的車輛嚴格把關,方能保護行車的安全。 事故最主要的問題,往往仍在於駕駛行為不佳、未保持安全間距、車輛保養不良皆為主因,行車速度不均、忽快忽慢而發生追撞,亦為肇事的因素,如歐洲德國高速公路即無速限的限制,然其駕駛大都能自主性的保持安全間距,實值得我們仿傚。有關安全維護的逃生、救援、消防設備須完善,俾做防患以應變災害。端賴駕駛須重視安全,認知發生事故的危險性,應確實遵照行車管制規則的規定。平時或行車前應詳細檢視車輛,做好安全檢查維護保養,尤其輪胎、煞車、底盤(不得有漏油現象,以防失火)、燈光、照明,必維護良好,如因保養有所疏漏,行駛中發生故障,必影響其他車輛的安全。 為了行車的安全,所有民眾必須「知法」、「守法」、「信法」,細心駕駛用路,更為維持交通永續的不二法則,以保障大家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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