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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一位房仲倒下之後⋯

蕃論戰/廖偉翔/專欄 2015.01.22 00:00
2015年的1月初,有一則新聞格外引人注意。一位房仲公司的年輕人,在尾牙表演台上猝然倒下,眾人本 以為是節目效果,後來才驚覺,那不是事先安排的橋段,而是僅僅28歲的生命驟然停止的瞬間。 事發第一時間,房仲業者除了出面表示哀悼與不捨、提供撫慰金與協助辦理後事,同時也強調「工作時數、休假都遵守《勞基法》,並無熬夜或過勞致死的事情,目前不清楚猝死原因」。也有同事幫忙解釋,說尾牙表演,都是自願的。 ㄧ直到1月19日,台北市勞動檢查處宣布調查結果,顯示該勞工於事發前6個月,每月平均加班時數達42小時,雖未違反現行法規(每月加班不得超過46小時),但已達到勞動部所訂定〈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之認定參考指引〉的長期工作過重標準,也就是「發病日前1至6個月,加班時數月平均超過37小時,其工作與發病間之關連性,會隨著加班時數之增加而增強,應視個案情況進行評估。」因此,如同北市勞動局所述,雖然該名房仲員是否因過勞導致猝死仍有待勞動部鑑定,但的確有長期工作過重的情況,則是不爭的事實。 相信多數人或多或少都有和房屋仲介員接觸的經驗,無論是親戚朋友,或是需要買屋賣屋,房仲員的隨傳隨到似乎成了見怪不怪的基本配備。如同醫護或警消人員,房仲員也需要值班、排班,排班之外的時間更要積極爭取客戶,經營人脈,充實自我。正常上班時間以外,加上每月平均加班42小時—這還只是登記在案的時間而已。前述種種,構成不正常的作息,加上應酬所需的杯觥交錯,甚至是主動力求表現的尾牙演出,終究造成遺憾。 事發後,一切似乎跟沒事一樣,市面上一本本的成功學書籍,依然教導員工如何讓自己變成一隻變形蟲,一下子要揣摩上意,一下子要忍讓,一面要做出業績,另一面還要上台表演,敢秀敢搞笑。其他公司的尾牙,依然有一批批的員工,用下班時間努力排練著,期待能藉此換來老闆一瞥關愛的眼神⋯或許到了最後,我們才會猛然發現,根本的問題並不在於醫學上猝死的病理機轉解釋,而是什麼樣的社會,鼓勵勞動者毫無限制地自我燃燒,這是我們終究不能迴避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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