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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重點不在制度,而是態度

蕃論戰/程凱/專欄 2014.12.18 00:00
修憲,是台灣政壇除了陳水扁是否保外就醫外,近來最夯的議題,要選黨主席的朱立倫談,準備當總統的蔡英文談,當初一手催生的前總統李登輝也參一腳,立法委員們也準備成立修憲委員會,這個三十年來已經被修過七次的中華民國憲法,一夕之間彷彿成了千瘡百孔的瑕疵品。 但,事實真是如此? 究竟是我們的憲政體制紊亂到難以完善運行,抑或台灣上至總統,下至公民百姓,根本欠缺完整的憲政素養?若為後者,管它總統制、內閣制,就算是一黨專政或君主立憲,台灣仍會依然陷在政治惡鬥泥濘中而不得脫身。 憲政民主國家之有效運作,對比英、美、法、德國等國家,政治體制或有不同,包含總統制、內閣制及雙首長制都有,但仍被普遍認為是成熟之民主國家。相較之,中南美洲、非洲、東南亞等第三世界國家,雖也有者如同英美法德一般之憲法制度設計,卻仍面臨政府效能不彰,政府更迭頻繁、內亂不已的困境。 國家之長治久安,政府體制固然佔有重要地位,但恐仍非關鍵因素。政治人物、政府官員、人民全體對於憲法、憲政體制與民主價值之認識、維護與實踐,才是確立國家運作的基石。 近年,由於兩黨對立,無論何黨執政,皆面臨在野黨已近乎不理性的態度,強力杯葛施政。少數服從多數,本是民主體制的基本要素,在台灣,卻出現在野黨不理性占領主席台、或人民未依循民主程序之極端陳情抗議。縱使多數尊重少數亦為民主精神之兩面,但任何國家重大政策爭議倘若無法藉由憲法,及其規定之既有體系運作以定紛止爭,或空有憲政規定,上從總統、行政院、在野黨,下到庶民百姓皆將其視若具文,國家自然動盪不安。 現有之我國中央政府體制,是1994年李登輝總統時代獲得朝野共識下之結果,照理應為國內各黨派可以接受之最大公約數。然施行至今不過20年,當初被認為是最好的選擇如今在輿論下卻是如此不堪。究竟是制度設計不當,抑或全民,包含政治人物在內,有否尊重憲法及其價值,是否願意用行動落實並捍衛我們的憲政體制?國內一般民眾對憲法及縣政治之理解仍低,甚或不感關心,對比美國人民已將憲法內化至個人價值體系之中,我們離成熟的民主憲政國家,尚有長路迢迢。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具有崇高的地位和重要性。然而,憲政運作貴在發展而非選擇,良好的憲政發展仰賴憲法的基本規範、立法與命令的補充、司法機關的仲裁、憲政慣例的型塑、公民社會對政府的批判與監督,以及政黨與政治人物對憲法制度的尊重等多項條件的配合,逐漸成長而來,難以期待可以經由一次修憲實現所有政治目標。 對於當下政夯的修憲風潮,由於憲法是民眾對政府的授權書,如果民眾皆有此想,我們自無反對之理由。然而,兩黨過去為何總在在野或政治實力薄弱時就想改內閣制,在各自執政或佔優勢時就不提修憲議題?我們或許應該想想,修憲,究竟是為了國家長治久安,抑或只是政治人物自身權力的手段算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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