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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蕃論戰/馮光遠/專欄 2014.10.24 00:00
  前日重獲自由之身,趕忙關心一下我「考察獄政」期間,發生了什麼大事。瞥見護家盟張守一秘書長,應國民黨團之邀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舉行的同性婚姻公聽會上發表的高見,頗有趣味。張先生說:「我們中華民族最可貴的就是孝道,孝道才能生孩子」。   我們一般講孝,都是指對父母尊長而言。張先生盡孝之後,竟能因此生孩子,實在是相當特殊的盡孝方式。   全球有70億人,其中有13至14億中國人,非中國人有56億多。那些不屬於所謂「中華民族」的人,竟然沒因生不出孩子而滅族亡種,反倒人數還比中國人多了4倍,究竟該說是中國人不夠講孝道,還是非中國人比中國人更講孝道?也令我沈思許久。   另外,護家盟還反覆強調,異性婚姻具有較高的公共價值,是同性婚姻所沒有的,所以同性婚姻不值得保障。這種講法,顯然有著基本而重大的誤解。所謂的「人格開展權」,就是保障人自由的行動、自我開展,依自己的意志形塑自我的空間;保障每個人,更保障少數人,因為主流多數被保障的需求本來就不高。所以,更沒有張先生所說的,同性性行為和一般不同,就不予保障之理。   我們禁止某些行為,不是因為那些行為沒價值,而是因為那些行為有害。單純沒價值的行為,是國家所不能干涉的。而護家盟等團體迄今未能提出為何同性婚姻有害的理由,「同志會變多」什麼的,只見歇斯底里的恐懼,未見說理。   更何況,二人相知相愛相許,是人世間極為美好的事,怎麼會沒價值?婚姻制度,是讓兩個人按其意志建立穩固的配偶關係,享受配偶關係的法律上保障與盡其義務,並且將這個關係揭示於眾,讓旁人得知配偶關係的存在並有所依循,這就是法律預設的婚姻制度的公共利益所在。同性婚姻當然也具備了相同的公益性。護家盟等團體,不斷的攻訐同性戀是「淫亂」,卻又拒絕同志走向受拘束的、守貞的、穩定的婚姻關係,實在難以理解。   就如同張守一先生又說,論斷性行為是好或壞屬於言論自由,但「你去宣揚他,告訴我們下一   代這可以,我們不接受」。不容忍別人的言論,或者只接受特定的講法,而說這叫「言論自由」,我不免要懷疑,是不是在我「考察獄政」短短20日,字典中關於「自由」的定義竟然就變了呢?   最後,我想冒昧給張守一先生一點建議,有的時候,只要一個簡單的改變,或小小的換個角度,問題就能迎刃而解,遠比我們想像得容易。張先生說,他「無法接受同性性行為」,那麼,聽我的勸,您別找男人上床,事就這樣成了,真的不需要這般聲嘶力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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