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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餿化」的台灣美食!「So What」的無感政府!

蕃論戰/何志偉/專欄 2014.09.15 00:00
台灣的「衛福部」已經成為了世界知名的「餵毒部」!近幾年食安問題連環爆,似乎每隔一段時間,全台就會上演「毒物追追追」的戲碼,占據了我們媒體版面,而每當看到又有食物「中毒」時,我們也暗自感嘆,到底還有甚麼可以吃? 以前美好的一天,我們街角巷口好鄰居,總是提供給我們美味的活力,卻在近幾次的食安風暴中,讓商家們在消費者面前滿懷歉意、抬不起頭。但他們多數也是受害者,不過他們的委屈及淚水不會獲得同情,這讓身為民代的我,暗自為他們感到不捨。 從去年的胖達人人工香精、大統黑心油,經歷了這一連串事件之後,台灣的「美食之島」的招牌似乎搖搖欲墜。 在以往我們聽到中國的「地溝油」問題,總是覺得荒謬、誇張!但台灣現在卻深陷地溝油風暴之中,甚至還波及香港。雖然我們不願意承認,但這幾年來,台灣確實用我們的「食品」證明自己果然是中國血脈相繫的同胞。 最近在網路上瘋傳一篇文章,感覺需要來分享給大家知道,這個文章是「一條百年法規 沒人敢在法國製造黑心食品」,內容描述1481年的法國郡主,頒布的一項懲罰黑心食品的法令。銷售摻水牛奶的人,將被懲罰用漏斗往嘴裡灌他的摻水牛奶、在奶油裡摻入石塊或者其他東西的人,把假奶油放在他頭上,直到奶油被太陽曬得融化為止、銷售變質雞蛋的人,人們可以把他的那些臭雞蛋扔在他臉上或者身上。這些懲罰現在看來固然相當滑稽,但也表示,黑心食品早已流傳千年。以往僅是偷工減料,現在更因為化工科技的突飛猛進,讓商人製造黑心食品的功力更強、對人體傷害也越大。 所以法國政府在1905年頒布一項法律,這條法律最大的立法原則是,任何一名消費者永遠都有權利知道他購買的到底是什麼東西。在法國超市買食品時,每一樣商品都有產地來源的標籤。從農場到餐桌的過程都可追溯。在法國政府的思維中,標示不實、欺騙消費者的行為,就是「黑心食品」! 制度並非一日建立,法國早在500多年前,就有「食物」要給人民安心的概念。台灣對於「食安問題」覺醒的太晚,政府又始終只會踢皮球。 馬總統說過「美食、美德、美景」是台灣的三美,現在黑心食品流竄,無良商人前仆後繼,台灣還有美嗎?當台灣食品逐一「餿化」之際,馬政府那種事不關己,展現出「不然你們要怎樣」的「So What」心態,才是最讓人感到悲哀的。 「亂世用重典」,台灣要建立食品安全,重建消費者信心,就要讓所有的產品資訊透明化、政府提供具有公信力的機構驗證、並積極的查緝。要是發生食安問題後,供應商需付高額賠償責任,永遠不得經營相關食品業務,才能建立消費者信任,台灣的「食」才會安心。而非郝龍斌市長所說,「應修法重判死刑」的政治性、民粹性語言,不但不負責任,更無法解決食品安全的根本問題。 商人都是逐利的,我們永遠不能指望用道德、良心去約束商人。去指望道德與良心只會造成「劣幣逐良幣」的後果,有良心的商家被無良商家擠壓得無法生存。政府只有靠著嚴格的法律、完整的食安制度,才能促使以誠信為基礎來進行商業交易,更能讓廣大消費者真正吃到安心食品。 新聞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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