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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丼」好吃?男偷吃女友女兒挨告性侵

yam蕃薯藤新聞/王崇祐 整理報導 2015.01.29 00:00
  台北市一名未成年少女指控母親的陳姓男友去年開車將他載到南港後,強摸他的胸部並性侵得逞;不久之後又在北投捷運站旁的公園中摸胸並偷種草莓,涉嫌強制性交和強制猥褻,士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少女曾稱「他是我媽男友,也是我男友」,並寫卡片稱陳男「寶貝」,不採信少女指控,依罪證不足將陳男不起訴。   據蘋果報導,少女因為家庭因素被社工送進安置中心,去年3月陳男與她相約見面後,開車送她回安置中心時卻停在路邊,大摸她胸部,還說「很想要」,把她壓到後座性侵得逞;同年4月,陳男又與她在北投捷運站見面,這次除了襲胸,還在她脖子種下草莓,少女因沒準時回安置中心,社工又發現脖子上的吻痕,一經追問才稱遭到男子性侵。   但少女在提告後卻屢傳不到,且檢方在其警察局筆錄中發現諸多疑點,陳男也否認性侵與猥褻,供稱兩次見面都是少女主動邀約,只有在車上聊天;少女也被發現在寫給陳男的情書中出現「愛你不是兩三天的事」、「跟你在一起一年多我都深愛你」等曖昧語句,且在她的日記中也沒提到遭性侵一事,只有期待陳男陪伴的心情,認定罪證不足,判陳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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