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符合這七大要件 法官判太陽花無罪

yam蕃薯藤新聞/ 2017.03.31 00:00
2014年的太陽花學運改變了台灣的政治生態,不過學運的領導人和重要人士如林飛帆、陳為廷和黃國昌,則因為佔領立院而被依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務等罪嫌起訴,台北地院合議庭今天(31)一審判決黃國昌等人無罪,理由是他們符合以下這七大要件。 台北地院判決書指出,所謂公民不服從,有7個構成要件,包括: 一、抗議對象是與政府或公眾事務有關的重大違法或不義行為。 二、須基於關切公共利益或公眾事務之目的為之。 三、抗議行為須與抗議對象間具有可得認識之關聯性。 四、須為公開及非暴力行為。 五、適當性原則:即抗議手段須有助於訴求目的之達成。 六、必要性原則:即無其他合法、有效的替代手段可資使用。 七、狹義比例原則:即抗議行動所造成的危害須小於訴求目的所帶來的利益,且侷限於最 小可能的限度。」等 此外合議庭也指出,前立委張慶忠對服貿「視為已審查、送院會存查」的行為,認定反先前的黨團決議,未依正當法律程序審查議,有法律上的重大瑕疵,因此黃國昌、林飛帆、陳為廷等人以占領立法院的行為,具有阻卻違法的理由。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