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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賣安眠藥 等同賣毒品!

優活健康資訊網/uho新聞部 2014.04.19 00:00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承璋/綜合報導)民眾可別再網路上胡亂賣藥!日前緝毒主管機關,查獲民眾在網路上販賣從醫院拿來的安眠藥,目前以販毒行為移送法辦,食品藥物管理署也提醒,安眠藥屬管制藥品亦屬第三或第四級毒品,若非法販售,恐涉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販賣毒品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

網路販賣安眠藥 將依販毒罪送辦

食藥署指出,藥品不同於一般商品,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食藥署目前並無核准網路、郵購及電視購物等非實體店面之通路販售,尤其是安眠藥等須醫師處方之管制藥品,目前該署及相關緝毒機關均會不定期上網搜尋非法販售情事,在此呼籲民眾切勿為貪圖小利,以身試法

另安眠藥須由醫師親自診治病人後,依其病情開立處方箋,藥局始得調劑供應。為避免醫師應病人要求,以自費方式任意開立安眠藥,讓病人有轉賣圖利之機會,食藥署特別與健保署合作,藉由篩選出高自費比率之醫療院所,加強查核醫師處方之合理性。

醫師亂開安眠藥 恐遭法辦

食藥署表示,102年總計查獲15件醫師不當開立安眠藥之案件,除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裁處6~30萬元罰鍰,或併停止醫師處方使用管制藥品6月~2年外,如涉偽造病歷,大量藥品流向不明者,均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司法單位偵辦。

食藥署再次提醒醫師,應善盡專業職責,對病人病情審慎評估後,方得處方管制藥品,切勿應病人要求而任意開立自費處方,同時藥師亦應負起處方確認之責,以維護病人用藥安全。

資料來源: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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