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被害的單身女子獨自在外租屋,日前參加應酬返家,將大門鑰匙隨手放在1樓客廳茶几,隔天醒來發現不翼而飛。納悶「鑰匙怎麼會無緣無故不見?」一度還以為自己喝太多,事後沒有想太多,拿出備份鑰匙使用。
女子下班返家,覺得「家裡好像有人來過」,但因未發現有東西短少,不以為意。不料大前天清晨6點多,她還在睡夢中,被楊男潛入屋內持尖刀性侵。楊事後隨手將自備的保險套丟棄在屋內,開車離去。
警方接獲報案後調閱監視器,查出惡狼是住在附近的楊男。案發當晚6點多登門逮人,楊故作鎮定,否認犯行,但警方在他住處發現一件藍色花紋海灘褲,與被害人描述惡狼所穿的短褲相符,警方並表明,握有嫌犯留下的保險套,會將被害人的床單、內衣褲等送驗比對DNA,楊才坦承潛入偷得鑰匙,再伺機開門進屋犯案,並自備保險套。
警方查訪周邊鄰居,發現楊常開車在附近逗留,研判是窺探被害人生活作息,早有預謀,檢察官訊後聲押,獲法官裁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