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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也不要葬一起 38年婚姻判離

自由時報/ 2014.11.26 00:00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80餘歲李翁與70餘歲陳婦結婚38年,2人原計畫同葬,還買了雙位靈骨塔,後來老翁以個性不合且分居25年訴離,甚至揚言,死後不想與妻子同葬,陳婦也反嗆「不想跟丈夫同葬」;新北地院法官認為,2人婚姻發生嚴重破綻,判離。

分居超過25年

判決書指出,李、陳於65年結婚,迄今已38年。李翁主張,2人個性不合,分居超過25年,早無婚姻之實,且當初2人計畫同葬,還買了雙位靈骨塔,如今他無意願與妻子葬在一起。

陳婦指,丈夫從76年起就很少回家,而生前她已與丈夫不和,死後也不可能同葬,她希望女兒另外買個靈骨塔位,讓她與母親同葬;至於離婚,她主張,李翁是榮民,死後配偶可領半俸,若離婚,她就無半俸可領,因此不同意。

女兒出庭證稱,父母分居已久,兩人都說死後不願同葬,父親還要求她另買一個塔位,母親後來也不願與父親葬在一起;她認為2人分居是個性不合,且父親疑似有「小三」,但她強調沒有證據。

法官審理認為,李、陳分居多年,無善意互動,還互稱死後不願與對方葬在一起,且陳婦更說:「如果離婚,以後就領不到李的榮民半俸了」等語,顯見2人已無夫妻情分可言,2人婚姻發生嚴重破綻,無法繼續維持,雙方均有責任,且可歸責比例不分軒輊,判離;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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