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公判刑3年8月
判決書指出,這名年輕的叔公,與姪子比鄰而居,7年前的5月,酒後見當時才6、7歲的姪孫女在屋外玩耍,即把女童叫進屋,帶她進房並推倒在床上,褪去2人衣物後,親吻、猥褻,女童被嚇得大哭。
正當叔公要性侵時,媽媽聽到女童的哭聲趕到,女童哭著要叔公「走開啦!我要開門!」女童開門後,其母看到女童衣褲被脫,而叔公也未穿褲子仰躺在床上,氣得大罵:「變態、神經病!」母親事後隱忍下來。
3年後,女童在小學上課時,畫了突出的男性生殖器,細心的老師察覺有異,追問後得知,向上級通報。
叔公非但不認錯,且在法庭上辯稱是女童跑進他的房間要偷看A片,他兇女童,她惱羞成怒才會故意說被他性侵。
南投地院法官認為,女童所言可信度高,且有母親指證,判狼叔公3年8個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