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崇智等4人提出抗告,高等法院認為,台北地院未敘明趙等4人如何「勾串共犯」,而檢方聲押僅概括記載潛在共犯為「監所人員、受刑人雜役與行賄者」,過於空泛。
此外,胡曉菁是否在調查局搜索期間已被限制行動,形同遭逮捕拘禁逾24小時才違法聲押,北院應查明。
至於胡女被指涉影響王令麟假釋部分,高院指卷內未記載相關犯罪時間、地點與對象,事實與涉犯罪名均不明,檢方應補充舉證,否則有違法以他案羈押之虞,因此日前撤銷發回北院更裁。
昨下午4時,北院重新召開聲押庭,4人有10多名親友到場關心。
胡女的同事說,胡女平時在公司與人為善,上一次也因案遭押40多天,結果獲判無罪,這一次又被聲押,真的為她不捨,希望獲判交保。至今日凌晨零時為止,整個庭訊超過8小時,仍無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