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檢檢察官周盟翔在偵辦廢油回收案時意外查獲,曾任頂新集團旗下正義公司特別行銷處長的吳容合,自行開設鑫好公司,分別向久豐購入自越南進口的飼料油,以及向晉鴻、晉瀧、福瀧三家公司,購入來自香港寶源油脂的不可食動植物混合油後,再以每噸新台幣五百元代價僱請司機,在油品進口後直接運至正義公司廠區,並注入正義公司油槽。
檢察官調查發現,久豐及晉鴻等四家公司依進口品項開立發票給鑫好,明白顯示是不可食用的油品,但正義卻將這些油品經過精煉、脫色、脫臭等製程後,製成「維力清香油」、「維力香豬油」、「正義香豬油」等一一七項知名豬油產品,再假冒合法食用豬油名義銷售給全國各大通路商,進而擴散到全國。
經過統計,鑫好公司在一○一年及一○三年,總共販售給正義公司一千三百多公噸劣質油品,不法所得超過四五○六萬元。
檢察官在起訴書特別強調,「安心坐上餐桌」是人民基本權益,被告所為嚴重傷害人民健康及台灣食品王國國際美名,使食品業產生無法估計的損害,依食安法及詐欺罪將吳容合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