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駕怪手連鍘兩支 吃官司
35歲王姓男子有詐欺、偽造文書前科,因公司承包業務,常需行駛旗山、關廟一帶,不滿公司車輛常因超速被開單,加上自己開車時,曾因超速駕駛,觸發路旁雷達測速機拍攝,閃光燈讓自己受驚,以致撞到安全島,煩不勝煩下,起意拆掉測速器,「為民除害」。
今年8月27日清晨4點多,王男開拖板車載著怪手,在高雄市旗山區台28線剷除一支測速照相機,再從國道3號開到關廟交流道,轉進台19甲線下湖段,剷掉關廟的測速照相機,2支測速器都被「斷頭」後載走。
路過民眾察覺有異報案,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鎖定王男涉嫌重大,12小時內逮到人,警訊時他供稱,公司的車老是接到超速紅單,員工聚餐時起鬨「乾脆剷掉算了」,有人問「那誰去幹呢?」卻一片安靜,他身為老闆於是挺身說「讓我來」,全案依竊盜及妨害公務罪嫌移送。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王男破壞測速器犯行明確,將他依妨害公務提起公訴,至於載走測速器,因測速器對王男並沒有用途,應無竊盜犯意,這部分不予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