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孫女在某護理之家工作,前年2月情人節當天,在臉書被外籍男子格倫搭訕。對方稱「非常喜歡護士這個職業」,願以結婚為前提和她交往,還說要來台娶她,逗得孫女心花怒放;不久後,格倫要求她提供銀行帳號,供他做生意用。
孫女出借銀行帳號不久,帳戶被存入338萬元台幣,孫女又聽從指示,將這筆錢轉匯到馬來西亞的某帳戶,還拿了台幣3萬餘元(應為酬金)。
直到警方找上門,孫女才知帳戶被詐騙集團利用,詐得一家墨西哥公司的貨款。
墨西哥公司跨海提告,孫女辯稱,收下的3萬元,會等男子來台娶她時歸還,否認詐騙;但法官認為,孫女借帳戶、幫轉帳、又收錢,犯行明確,依詐欺罪判孫女半年徒刑,可上訴。民事部分,法院昨判孫女應賠償被害的墨西哥公司33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