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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市道路弊案 國民黨議員鄭怡信50萬交保

自由時報/ 2014.08.22 00:00
法官認僅觸犯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自由時報記者林嘉東、俞肇福、林欣漢/基隆報導〕基隆地檢署偵辦基市月眉路都市計畫道路拓寬工程弊案,漏夜偵訊列為被告的十八名市議員、與一名被列為證人的議員後,認定國民黨議員鄭怡信不僅收賄,還替擁恆文創園區園主陳振豐行賄,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與行賄罪聲押鄭,法院認為鄭僅觸犯不違背職務行賄罪,裁定五十萬元交保。基檢主任周啟勇指出,檢方收到裁定書後,再決定是否抗告。

檢方聲押未果 將研議是否抗告

檢調掌握陳振豐供詞與楊石城等多名承認收賄議員的供述,認定鄭怡信是關鍵白手套,居中送錢給其他議員,作為通過月眉路拓寬工程的代價。

因黃景泰與陳振豐有相當交情,檢調也在釐清陳振豐是透過黃景泰交代其機要秘書黃連茂的流程,才找上鄭怡信居中打點,抑或是跳過黃直接找鄭?

基檢已將十八名市議員、黃連茂與陳振豐列為被告。

檢調追查,內政部一○一年撥給基隆市政府九千多萬元用地補償費,用來徵收月眉路拓寬工程土地,四、五月間市議會兩次開會,有十八名議員反對,隨後在該筆款項繳庫期限前,都轉向同意,檢調接獲檢舉後,監控認為有人拿到好處,發動搜索約談。

偵訊時,楊石城等多位議員供出,鄭怡信拿廿萬元給他們,交錢時間點是在五月十七日開專案會議通過動用該筆補償費之後,檢方認定鄭擔任中介角色。

調查官初訊後,昨先將何淑萍等十四名列被告議員以及列為證人的議員張芳麗請回,另將國民黨議員陳江山、蔡旺璉、楊石城與陳振豐、黃連茂移送檢方複訊後請回,僅鄭怡信遭到檢方聲押。

黃景泰說,月眉路拓寬案所有工程設計及預算申請、核准都與市府和內政部有關,議會同仁只負責預算審查;如檢調認為是圖利,那議會同仁也只是圖利市民。

對於被約談,楊石城說,檢廉約談他是為了還原當時開會情形,以釐清相關案情,他也把詳細情況告訴檢廉。他相信真相很快就會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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