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年約40歲的吳姓男子,找20多歲的傳播辣妹陪打撞球,看對眼後轉往摩鐵續攤,並吸笑氣助興;吳男禁不起青春肉體誘惑,對傳播妹又親又摸,還在她臉上留下滿臉口水,事後吃上性侵官司,吳男指傳播妹吸笑氣亂講話,傳播妹則否認吸笑氣。台北地檢署查出,傳播妹曾打電話給笑氣業者,昨將吳男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