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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男師疑強吻女學生 只記申誡

自由時報/ 2014.04.25 00:00
畢旅變調 旅行社領隊拍下行徑

〔自由時報記者周敏鴻、邱奕統/桃園報導〕桃園縣一所國小的男老師去年十一月間帶領學生畢業旅行,當時的旅行社領隊彭少康途中用手機拍下師生互動,返家檢視,卻意外看到狼師行徑。昨天彭少康拿影片指控狼師性騷擾女學生,摟抱甚至親吻。彭批評,如此的狼師惡行,卻只被記申誡兩次輕罰。學校人員回應,該男老師已知情,無法代為聯絡回應。

狼師只記申誡兩次 被認為輕罰

桃園縣政府教育局長吳林輝說,學校第一時間就召開校內性別平等委員會討論,作出記申誡兩次的結論。但教育局重新檢視影片,認為有師生戀等疑點待查,將組調查小組追查。

彭少康的影片內容有兩段,男老師坐在最後排座位的中央,女學生坐在同排緊鄰位置。第一段影片中,女學生一度將手肘靠向男老師大腿,互動親密,男老師的右手被女學生擋住看不見,但女學生數度頭倚在座椅上卻突然彈起來,看似被男老師突襲搔癢。

第二段影片更誇張,男老師的右手繞過女學生的肩膀,手掌平按在女學生的額頭上,其中一幕女學生的頭被壓往男老師的右肩,男老師的頭左傾。彭少康說,看過影片者都會認為是「親吻」,兩人的互動、談話都已遠超出師生分際。

校方人員說,當事的男老師卅四歲,九十二年起從事教職至今,擔任導師多年,一○一年結婚、育有一小孩。去年十二月初接獲影片檢舉,十二月四日召開性別平等委員會討論,男老師接受調查時坦承「對女學生搔癢」、「想咬她的嘴」,但沒真碰到嘴親吻。

性平會最後依「行為不檢」,建議記男老師一支小過,懲處案後來送到考績會,因部分委員沒看過影片,決議為「書面警告一次」,經再開考績會讓所有委員看過影片,改為記申誡一次,校長認為太輕,依職權追加為申誡二次,家長也接受此結果,沒再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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